吴先生,大家都很渣,凭什么你这么优秀?

这个周末很热闹,出了两件事情。一件事情是吴秀波事件出了第二季,第一季是爆出主角以及事件详情,续集是第一季里面被打的满地找牙的吴秀波鹞子大翻身,把第一季里面的女主采取措施弄进了看守所。另外一件事情是壮男身带凶器,半夜翻墙进入别人家,本想用暴力手段求得爱情,结果求爱不成,反被群殴丧命。前者娱乐大众,后者让大众深思。

先说第一件事情,我简单描述一下事件的起因,女主角跟吴秀波有七年的不轨恋情,明知道吴秀波有家的情况下与其熬过了七年之痒,七年后,在明知道不可能达成所愿的情况下,无奈爆料,爆料后,远走国外,临行之时,吴秀波拿了一笔钱财送她走。这是第一季,此次的第二季是吴秀波利用手里的打钱记录,邀约女主归国,谈后续赔偿,结果报了案,公安受理,以敲诈勒索的罪名,进入国内直接抓捕,现已入看两月有余。

事件之所以被大家关注,我想更多的是大家对吴秀波的看法比较极端,原因我想主要是手段卑劣,一个跟你生活七年的女人,即便分手了,也不应该不念及旧情,害她锒铛入狱,正值花样年华,如果蹲个七年八年的出来,基本也就此生无望了。吴秀波此番反击让大家看到了他的狠,他的坏,他的劣,出于同情弱者,强势的吴秀波肯定会成为众矢之的。

其实作为吃瓜群众的我,倒是真的有不同看法。一个是此女并没有那么值得同情,大家都是成年人,做事应该有底线,当初选择了当小三的路,如今落得这个下场,也算是应有此报。吴秀波固然渣到极致,但是跟个渣滓也能生活这么多年,难道不是自己选择的结果么?如今年迈父母不得已爆料,不顾老脸的发微博搭救自己的女儿,让我感到心酸。当儿女当到这个程度,哪有一点孝顺可言,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我真的很想知道,自己的女儿跟这个人渣这么多年,当父母的是否知情,如若不知,尚有可原谅之处,如果知道的话还纵容自己的女儿妨碍别人家庭,充当第三者,大家想想,这有什么可原谅的?

演艺圈的事情一直以来都是烂事一大堆,没有最烂,只有更烂。道貌盎然的伪君子比比皆是,人前装好人,背后蝇营狗苟,我一个挺要好的哥们以前弄影视基地的,用他说的话说,根本不在乎。没有羞耻二字,加两句台词,就可以上床了,你要是给加个两场戏,能陪你一个月。那些大牌明星也没有想象中那么清高,裤腰带松的很,想让她们脱衣服,只要你身份够了,衣服说脱就脱,毫无廉耻。一切都是围绕钱在转,要么有钱,要么腕够大,要么你能让我演戏,有此三条,一切好说。我还记得看过一个剧组的剧务写过一篇文章,那些小演员,晚上排着队的钻他被窝,不让钻都特么不愿意。

说一千道一万,好人家的孩子别进那个大染缸,那是个啥地方,好人学坏,坏人深造的地方。自己的孩子,消停的找个好营生干着就完了,虽说不至于大富大贵,但是至少闹个好名声。这一点,你看看校长王思聪,看得比谁都清楚,他最清楚这里面的事,都是实战经验积累,在他那种人眼里,混圈的人,那都不是人,一个可以为了钱脱衣服,不顾廉耻的人,做事没有底线的,做什么事情大家都不必惊讶。另外我觉得咱们吃瓜群众,好好吃瓜就完了,这种事情每年都有,一年多少季的连续剧,当笑话看看乐呵乐呵得了,至于以后剧情怎么发展,咱们走着瞧。唯独可怜了女主的父母,那么大年龄了,还得为了女儿做下的事情,劳心费力的抛头露面,关键是还不是什么好事,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了。

接下来这件事情我看了是真有点生气。壮男,追求大二女生不成,死缠烂打,屡次去女生家里骚扰,女生家为此安装了摄像头,找了恶犬护院,但是此人渣半夜携带凶器,甩棍水果刀翻墙入室,女生家父母均被其伤害,在面对生命严重受威胁的时候,一家三口愤而还击,最终壮男丧命。结果是一家三口女生故意杀人罪被取保候审,父母至今被关押在看守所。

就这事,如果发生在国外,早上电视当英雄事迹宣讲一番了。可是,现在这一家三口的结果,却真的让人唏嘘不已。咱别的不说,就一条,你携带凶器,翻墙进入别人家,即便没有任何理由的误入别人家,干掉你就不犯法,西方国家注重这些,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私人物业,非请勿进,别说你一个携刀带棒的不法分子,就是国王你也不能随便进一个合法公民的家。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法律是保证老百姓的基本权利的,赋予守法公民在面对危险时候合法还击的权利。一个公民,如果在家里都不安全,都有生命危险,请问,哪里是安全的?公民的权利在哪里?权益如何保障?

大家还记得国外电视剧里面演的,警察想进入嫌疑人家里,可是没有法院开具的搜查证,警察就是不能进,只能在外面守着,你没有搜查证进去了,你就犯法了,你犯法在先,即便你搜查到证据了,能够证明屋子里面的人是坏蛋,但是你没有合法的搜查证,进入了嫌疑人的房屋,你的过程不合法,那你的结果是无效的,法院不会采纳。所以你必须程序合法,你的结果才合法,你只有在合法的前提下,你的一切是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的,你的结果才能够被法律所尊重,才能够被法律所承认。

反观这个案子我个人觉得足够目前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无限自卫权的权限了。这事要是放我身上,我也一定会跟这对老夫妻一样,把这个壮男干掉再说。你特么拿着刀子,带着甩棍翻墙跳我家来,威胁我女儿跟你搞对象,而且是屡次三番的情况下,警察我也找了,你还想让我咋整?你这不是自己找死么?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哪怕就算是想给女儿永绝后患的目的,也不算过分吧。你这威胁实在太大了,这次你翻墙进来,我放过你了,你还不得蹬鼻子上脸,万一哪天女孩自己一个人回家的路上,让这人渣给杀死了,那不是一辈子的悔事。所以说,我觉得这一家三口这事做的我得给点一个大赞,算是为民除害了。这种垃圾,做事不经大脑的,什么事情都能干,都敢干。死就了就死了,死的活该,死的应该,半点不值得可怜,咱都别替他爹妈着想,养这么个活驴一样的儿子,当爹妈的自己反思去吧,活该你白发人送黑发人。

回过头再说说当地公安的做法,我的第一想法是不可思议。在当地检方明确做出建议的情况下,仍旧不放人,这就有点耐人寻味了。下面我把我的想法归拢一下说说,大家参考一下:

一:公安不放的目的在哪里?我想一个是确如回复检方说的那样,母女之间有串供的可能,另一个是否出于对死者家属的安抚,这种情况不是没有可能,要知道在地方上,谁还没有三亲六故的,认识几个人,没准死者家属也有这种关系,事态很明朗,公安不放人的目的就是反正人家死了人,就多关你几天,安抚一下死者家属,省得闹事,出于维稳的目的。

二:此类案件意义重大,这跟南京当年的扶老人案有异曲同工的地方,社会意义明显,龙哥的案子那时候造成多大影响。希望能把这个案子办成一个具有警示意义的标杆案例,让那些容易头脑发热,动不动就往人家冲的愣头青记住了,随便闯别人家是犯法的,干死你是白干的。

三:希望是在法律框架之内,没有任何干预,所有办案的法官,检察公安人员都是知道懂法的专业人士,能够排除干扰,在国内现有法律条文之下认真的办案,认真的审判,希望政府部门的人员不要随便干扰办案人员,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哪怕是为弱者说话也不要,因为大家都希望看到法律是公平的,是维护正义的,只要在法律的框架之内,任何结果都是可以接受的。

从这件案子看,目前我们的法律仍然有盲区,对于一些案子的细节部分,即便是专业人士也难以通透的解读,尤其是这种案子,我们没有明确规定,对于非法入室之人采取何种办法是正当的,如果就是规定私宅就是个人领地,非请勿入,那这个案子其实好办,可惜的是,我们还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希望以后法律越来越完善吧。毕竟一个国家,要想长治久安,百姓幸福,没有一个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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