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尔集团4名员工因午休被开除一事引发关注,登上微博热搜。9月6日下午,海尔集团人力资源平台发布说明,称4名违规员工并非在休息时间午睡,而是于工作时间在公共接待场合睡觉。海尔表示,上述行为违反海尔员工行为规范,按规定应解除劳动合同。
这件事引发广泛关注,是因为它完全击中了广大上班族的痛点,在当下言必称“奉献”、把加班看作“美德”甚至作为大公司“潜规则”的职场上,很多公司尤其是大公司日常下班时间都比较晚,一些特定行业例如金融、互联网公司,甚至可能加班到凌晨。区别只在于,部分人加班有加班费,而很大一部分则没有。如今,突然发现连中午小小休息一下都有可能丢掉工作,难免让人感慨——午睡一下都要开除的话,日子还怎么过?
海尔不算及时却态度强硬且语焉不详的回应,显然没能让人释然,反而令争议愈演愈烈。根据海尔官方的说法,公司制度规定11:30-13:00之间,员工可自主安排就餐时间,并强调这4名员工是因为在工作时间在公共接待场所睡觉。问题就在于,被开除的员工正是在11:30-13:00期间睡觉的,按照公司制度应该是休息时间,怎么又成了工作时间睡觉呢?根据报道,有海尔前员工表示,这里存在偷换概念,员工是可以在11:30-13:00这一个半小时内自主选择30分钟的时间段吃饭,也就是说总体吃饭时间只有30分钟,而且饭堂人多排队就要十分钟,有时候打完饭就剩7分钟了,还要提前几分钟到岗。据悉,这4名员工睡觉的地方是在咖啡厅,说是随时可能被外宾看到,所以就成了“公共接待场所”,巡查组一发现就开除了。
这怎么听都太不人性化了吧!就算在咖啡厅睡觉的确不妥,劝说、检讨、罚款、记过都不能够解决,只能开除了事?比起被外宾看到有人在咖啡厅睡觉,如此严苛且有侵犯劳动者合法休息权益嫌疑的决定,是不是更不合适呢?毕竟,还有海尔前员工爆料称,即使选择不吃饭只睡觉也是不被允许的。
究竟员工中午休息时间是不是只有30分钟,是不是即使在这段时间内也不允许午休,海尔的回应并没有为这些疑问提供答案,也很可能不会再回应了。毕竟,海尔的态度非常强硬,还特意在回应中强调公司制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也“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
当然,也许海尔的做法的确合法,但这不仅是仗着职场优势对员工的“不平等条约”,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也不利。最近,以劳动时间长闻名的“社畜”这个词的发源地日本,已经开始关注因员工休息不足带来的效率损失。由于有研究显示每年日本因为睡眠不足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5万亿日元,于是,有公司将面包车改装成卧室开往有需求的企业作为“午睡空间外卖”。
海尔员工午休被开除一事依然争论不休,但对企业员工休息权益的关注并不应该只存在于这个公司。“血汗工厂”的时代已经远去,但以“企业文化”为名压缩员工合法权益、制造“社畜”,就能为企业带来未来吗?员工在岗时间长不等于效率高,让员工得到适当的休息,对于提升企业效率也是有帮助的,至于怎么在其间取得平衡、想不想去研究这个平衡,就是企业需要考虑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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