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一则新闻,上海小学语文书第24课《打碗碗花》 (李天芳著散文)中的“外婆”被全部改成了“姥姥”。上海教委解释称,“姥姥”是普通话语词汇,而“外婆、外公”属于方言。上海网友表示无法理解这样的修改:以后得唱“澎湖湾澎湖湾,姥姥的澎湖湾”吗……
查自百度关于姥姥的解释 姥姥,北方话中的外祖母,南方湖南一带把曾祖母称为姥姥。英文中与祖母称呼无异:grandmother,口语:grandma。外婆通常是指母亲的母亲。祖父母是指父亲的父母亲,也称爷爷奶奶。母亲的父母又称为外祖父母,又称外公、外婆。自己则分别是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孙儿、孙女和外孙、外孙女。不同地方及方言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有不同的称谓。例如中国北方称祖父母为爷爷、奶奶,称外祖父母为姥爷、姥姥。粤语称祖父母为爷爷、嫲嫲或阿爷、阿嫲,称外祖父母为公公、婆婆。闽南语不论是祖父母还是外祖父母都称阿公、阿嬷(也可较专一地称外公、外嬷)。吴语(尤其苏州方言)称祖父母为好公、好婆。而同样的称谓在不同方言所指的人也不同,如中国北方话的“公公”、“婆婆”是儿媳称丈夫的父母,粤语却用“老爷”、“奶奶”称丈夫的父母。安徽合肥、舒城部分地区也称姑姑为姥姥。
从上可见,姥姥这个称呼还是很多的,多数是方言,但是比较主流的称呼就是南方外婆,北方姥姥。通常在我们北方,都是叫姥姥的,如果你叫外婆,或许会显得很正式,但是大多数都是知道的,姥姥跟外婆是一个人。南方我今天问了一下几个朋友,外婆这个称呼大家都知道是什么意思,看来已经被大家接受了的大众称呼,当然也有小地方叫其他称谓的,可是都无所谓,我们中国的语言虽然博大精深,但是万变不离其中,通过字面基本都能理解称呼的含义,要不然有人说去日本不用带翻译就可以看明白路标呢?
官方改编原著,把外婆修改成姥姥,我感觉有点脱裤子放屁。有什么必要呢?原著的外婆我们全理解了,就是姥姥的意思,你这个时候给我们科普语言知识我看不出来有任何的意义。另外你修改原著是否经过作者同意了呢?作者可是个正经的陕西师大中文系毕业的语言专家啊,如果外婆这个词是少数派的方言,我想他是不会用来写作给大家造成理解上的困难的。
其实我个人理解,外婆比姥姥更加的正式一些,姥姥更加亲切,当然这是一个北方人的理解。我有的时候跟南方人在一起交流的时候,如果是刚认识的朋友,我通常会说外婆,一个是他们觉得亲切,另一个我自己觉得外婆这个称呼有点高大上,在北方姥姥更加的乡土气息,多了一些亲情,我平时写作也多数会采用外婆的称呼,南北方都能理解,这就是一个已经约定俗成的称呼,在我这里,我很难理解更改的目的。
再看看官方给的解释,外婆是方言,这个我就更难理解了,你根据什么说外婆是方言,外婆这个称呼真的是脍炙人口流传了千百年的称呼,姥姥这个称呼是满语来的,大清没进关的时候我们虽说不一定都是叫外婆,但是绝对没有多少叫姥姥的,难不成是咱们是延续了大清朝的官方称呼?查英汉词典?难道这种问题不应该查汉语词典么?还跟国外对比,还列举了上海是大都市,要跟国际接轨,我觉得格软妈的更加的国际化,以后我们可以使用Grandmother澎湖湾,唱起来是不是很喜感?只是担心唱着唱着老外觉得澎湖湾是他们的,你看你,这是我Grandmother的澎湖湾呢,你们自己唱的。
咱们有精神头,多在如何搞好素质教育上面下下功夫,别老整这幺蛾子,有啥意思嘛?你把个全国人民都知道的称呼非要改成另一个全国都知道的称呼,这本身就没有什么价值。方言本身也是一种语言,有他自己的语言魅力,有自己的时代特征在里面,方言无一不是流传了很久才形成的语言,有很多的方言已经成为了主流语言,既然已经成为了大家接受的语言,就没有必要再做任何的更改了,浪费人力不说,还闹出大笑话。
教育就是要让学生知道更多的东西,而不是越学越窄,咱们想在讲究知识面,你懂的越多,在职场,在社会就有更多的机会,人与人交流,有的人说不上几句话就没词了,肚子里面没东西,有的人引经据典,洋洋洒洒的能讲上半天,这跟什么有关,跟平时的积累有关,老师在教书育人的时候,就是要把这些东西传授给学生,让学生能够学的更加全面。
打着推广普通话的名义,修改原著,先不论是否经过了作者本人同意,就这种强加于人的态度,就说明我们现在的教育很成问题,从官方层面缺乏沟通跟理解,缺少对教育工作意义的真实体现。你非得让他管外婆叫姥姥,他都叫了几辈子了,能改的了么?另外改了有什么作用呢?对于这种约定俗成的东西,就别处心积虑的改正了,爱叫什么叫什么,反正大家都理解,都明白,你强加于他,他非得急眼了不可,别说他不干,他父母也不会同意。性格好的该怎么叫怎么叫,性格不好的非得大喊一声:“姥姥”你说你犯得上不犯得上,费力还不讨好,有屁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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