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有感觉,现在老百姓的生活已经离不开手机了,手机里存储着大量的个人信息数据,一旦这些数据被泄漏,后果将不堪设想,在这个万物互联的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已然成为最令人关注的焦点。前些日子我写了一篇关于在老年机里面直接植入木马拦截验证码的文章,本以为这种侵害百姓权益的行为只有那些小公司才会做,大公司好歹会要点脸,有点底线的,但是现实就是这样啪啪打脸。最近裁判文书网公布金立手机涉案,2000多万部金立手机在出厂之前就被植入病毒!随后,中国裁判文书网就公布了判决书,金立手机的恶劣行径被曝光,无处遁形。
从 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0 月,逾两千万部金立手机沦为 “肉鸡”(指中了木马,或者被留了后门,可以被远程操控),成为不法企业和个人非法敛财的工具。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判决书,披露了这些金立手机变 “肉鸡”的详情。法院审理查明,北京佰策科技有限公司(另案处理)与被告单位深圳市致璞科技有限公司(金立子公司)合作,通过金立手机 “故事锁屏”软件版本更新将木马程序植入到用户的金立手机当中,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动更新版本,接收 “拉活”(指拉升 APP 用户使用活跃度)指令,并在符合配置条件的情况下执行对指定 APP 的 “拉活”,从而达到广告 “拉活”的效果,赚取 “拉活”费用。
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0 月,北京佰策公司和深圳致璞公司合伙实施 “拉活”(执行成功)共计 28.8 亿次。2019 年 4 月以来,每月 “拉活”覆盖设备数均在 2175 万台以上,其中 2019 年 10 月涉及金立手机 26518921 台。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0 月,深圳致璞公司预估可从北京佰策公司的 “拉活”业务中收入人民币 2785 万元,双方已结算的 “拉活”费用为 842.5 万元。
法院判决,被告单位深圳市致璞科技有限公司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告人徐黎、朱颖、贾正强、潘琦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三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相比于收入,这点刑期真的跟闹着玩一样)
另外,据法院查明,北京佰策公司除了与致璞科技合作外,也曾和珠海市小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展“拉活”业务。不过,目前在裁判文书网上尚未查找到相关案件的判决书,或还未公布。对于媒体报道提到北京佰策公司曾和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展“拉活”业务一事,魅族方面予以否认。12月5日晚微博认证为“MEIZUFlyme官方微博”的账号@Flyme发表声明:魅族坚持合法经营,未参与相关非法事件。未来我们将继续深耕手机安全业务,保障手机信息安全。(这种声明基本可以当放屁,既无法律效用,又没有任何可以值得信任的基础。)
很多金立手机用户发现,自己使用过“故事锁屏”APP之后,手机就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问题,有时候莫名其妙的多出来一些应用,还有的时候弹出关闭不掉的广告小窗口,更有甚者手机直接卡住不动。一旦用户点开弹窗,不管买不买商品,金立公司都能捞到一笔广告费用。如果该木马病毒的目的只是赚钱还好说,但是据了解该木马可以擅自读取用户的信息、使用手机摄像头以及麦克风,甚至还能代替用户操作!完全不需要经过用户的同意,想想都觉得可怕!如果你买了金立手机,那就等于金立公司在你的手机里都安装了一双可以随意操作而且你察觉不到的手,金立公司想用你的个人信息做任何事情,任何人都无法干预。
2018年的年末,因为资金链和供应链全部断裂,金立走向破产的结局。公司破产重组之后,金立也不再是国产手机巨头之一。然而最讽刺的是,破产前的金立手机一直把“商务、安全”当作卖点,甚至在刘德华代言的时候,一直把“金品质立天下”当做广告语,金立真的是自己打自己脸!两千多万部金立手机被暗中植入木马,沦为资本的非法敛财工具,被蒙在鼓里的消费者只能被当作韭菜割掉。消息披露后,金立手机被推至风口浪尖,丝毫不管消费者的信任,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把用户往火坑里推,这样的行为不仅仅是道德层面上的背信弃义,在法律层面上来说,已经构成了商业欺诈!建议金立手机用户行使集体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要重视信息安全问题,毕竟在手机出厂前就植入病毒在互联网行业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共享经济每况愈下、长租公寓集体暴雷,披着高科技外衣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本质就是杠杆加杠杆的高利贷公司,消费者的衣食住行安全岌岌可危,而现在,连品牌手机也开始给用户植病毒了,这是互联网崛起的双刃剑,还是人性扭曲道德的沦丧?
不得不说在手机用户的隐私安全方面,安卓厂商一直都面临着通病,这是一个无法避免的话题。国家监管部门一定要加大监管力度,黑客组织、投机倒把等行为必须从重处罚,以儆效尤,给老百姓一个安全稳健的生活环境。也提醒各位小伙伴,一定要有戒备心,手机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要让你手机里的财产、隐私安全成为非法敛财的工具。
手机是给顾客使用的,他们使用必须有一个前提,本身手机是安全的,不然自己的信息之类的都被爆料了出去,自己却被蒙在鼓里毫不知情,这个法律上肯定是说不过去的,金立这种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通过非法手段肆意侵害公民信息,大肆敛财,有多少普通百姓的私人财产被侵害,被置于危险境地,在获利几千万之巨的严重违法行为中,最终却仅仅获刑三年两年,可见之所以犯罪分子有恃无恐,侵害公民信息类案件频发,就是因为这如同挠痒痒一样的处理方式造成的。希望国国家出台针对侵害公民信息类案件的专门法案,对此类犯罪分子实行更加严厉的制裁措施,让宵小之辈为此类犯罪行付出高昂的代价,彻底斩断伸向公民信息的黑手,保障公民信息安全,保证公民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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