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河南省隆庆祥服饰有限公司总裁姜书敏,发布视频公开举报时任郑州中院院长于东辉向隆庆祥公司索贿数千万元,实收金条、虫草等财物共计500余万元。按照隆庆祥单方面的说法,这名院长在索贿后并未按照约定为其“主持正义”。视频公开后,让已任职河南省郑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于东辉深陷舆论漩涡。
如今这件事情有结果了。据河南省纪委监委官网5月20号消息,郑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东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回顾案情,河南省隆庆祥服饰有限公司总裁姜书敏名下有一个大公司,起初因生意周转拆借高利贷,未能及时还款,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而当时作为抵押物的公司名下地皮被作为执行物进行了公开拍卖。据姜书敏说,被强制拍卖的地皮在当时来说市值应该在20亿左右,但在起拍后被7多个亿拍走。她无奈只能请郑州中院时任院长任东辉“主持公道”。
2017年7月15日,隆庆祥公司总经理袁小杰和郑州市政法委书记于东辉在郑州当地的一家名叫“林宝堂”的茶馆见面,袁小杰私下进行了录音。此前隆庆祥方面提供给记者的录音资料显示,在交谈中,于东辉疑似提出索要“损失六七千万的三分之一”的酬金,以及给中间人三五十万元好处费。多位与于东辉熟识或共事过的当地政法系统人士向记者确认,录音中的声音确系于东辉本人。
隆庆祥一方提供给记者的相关材料显示,公司总经理袁小杰与于东辉之间存在多次金钱和财物往来。其中涉及现金200万元、金条10根、价值约180万元的虫草9斤,以及于东辉及其家属在北京的餐馆招待、车辆使用、购送礼品、租房购物、保姆工资、买菜等共计32万余元的费用。
令姜书敏没有想到的是真金白银发出去之后,姜书敏才知道,她所面临的困境竟然是于东会在后面操盘,于东辉不但非常清楚背后执行的黑幕。而且还两头通吃,吃完被告吃原告。关键是拿着人钱不干人事儿,以种种借口推脱索要巨额贿赂。一系列的神操作令姜书敏竹篮打水一场空,面临即将破产清算,无奈姜书敏只能是实名举报拼死一搏。
于东辉不讲武德,贪归贪坏归坏,好歹有个做人的原则呀,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盗亦有道不是么?这点职业操守都没有,难怪东窗事发,自作孽不可活,半辈子仕途赢了一个锒铛入狱。他被调查这背后牵扯到的相关利益方也难逃法网,这会估计都在那战战兢兢。虽然对于执法人员知法犯法,以权谋私,中饱私囊我们老百姓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这些蛀虫的做法的确是令人触目惊心,瞠目结舌。
于东辉在此事件中“帮了什么忙”?是公众对于此次“举报风波”最关心的事。隆庆祥一方提供的相关材料显示,于东辉似乎“事未办成”。在录音中,于东辉提到,“他们从方方面面给我施加压力”、“对方也不是一般的人”、“省执行局的笔录他们都敢改”、“原来我不相信这里边的事,后来我一看他们把省院的决定都改了”等内容。而记者向隆庆祥方面询问相关内容的含义,并未得到对方的正面回应。
从录音判断,于东辉表面上看要替被执行人“维护公道”,实际上说明,于东辉也认为这个执行程序是有可操作空间的,“否则他不会接这个招”。河南政法界人士刘洪告诉记者,于东辉所说的压力来自哪儿,很值得玩味。在法院内部的管理架构中,执行局长往往是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大多归院长直管,而于东辉正是时任郑州市中院院长,“这意味着于东辉可能插手案件很深。”
本案中的苦主隆庆祥公司也绝非是省油灯,从2012年开始,隆庆祥公司及其股东袁小杰、王艳艳先后向郑州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多家金融机构和窦某某等借款,与福晟公司签订代为偿债股权转让协议,发生纠纷后,多名债权人提起诉讼,生效判决确定隆庆祥公司累计欠款总标的额近13亿元。对上述生效判决隆庆祥公司未提出异议。目前,隆庆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尚有近8亿元债务未履行。
2017年1月20日,袁小杰、王艳艳、隆庆祥公司与福晟公司签订“隆庆祥项目转让协议书”,约定隆庆祥公司将其100%股权转让给福晟公司,福晟公司替隆庆祥公司偿还八亿九千万元债务,分时段支付隆庆祥公司一点六亿现金,向袁小杰、王艳艳交付18000平米公寓面积等协议计划。隆庆祥公司股东袁小杰、王艳艳负责办理隆庆祥公司全部股权解押和土地解封事项作为交换条件。
2017年3月9日,福晟公司向郑州中院执行账户汇入二点一亿元,用于偿还隆庆祥欠窦某某的债务;福晟公司向法院提交《付款说明函》,明确付款前提条件是,袁小杰质押给窦某某的隆庆祥公司的股权先予解除;本案所有查封解除。但窦某某坚决要求先付款,隆庆祥公司和窦某某不能达成提前解除股权质押的和解协议。福晟公司在2017年5月8日、11日,书面要求法院将款项退还。郑州中院经研究认为,福晟公司要求退款符合其与隆庆祥公司约定的条件,遂于6月7日将该款退还。隆庆祥公司对退款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省法院经研究认为,福晟公司替隆庆祥公司偿还窦某某借款的前提是解除股权质押和本案所有查封,但因隆庆祥公司、袁小杰与窦某某达不成提前解除质押的和解协议,导致福晟公司要求将款退回,该要求符合协议约定,遂裁定驳回隆庆祥公司的异议。
这才是案件的详细来龙去脉,典型的经济纠纷案件,姜书敏绝非举报中那样的楚楚可怜一清二白样。梳理一下案子就能看出来,欠账是真的,经济纠纷也是真的,他们这个公司本身就不干净,涉嫌行贿受贿是肯定的,至于有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那就看司法机关是否深挖下去,看其行事作风估计只要随便挖两下,就能看到水了,另外作为案件另一方的福晟公司以及另一自然人债主窦女士也不是什么好鸟,应该还是狗咬狗一嘴毛的乱糟事。而引起公众极大关注的案件主角郑州中院院长于东辉估计正是因为看到了案件双方都不干净,都有瑕疵才会无所顾忌的两头通吃,只是没想到的是姜书敏如此头铁,会采取玉石俱焚的行事方法。
领导干预司法是一个痼疾,主要“病因”还是在于有利益的驱动。因为有牟利的思维,就会主动地寻找机会,对所经手的案件细致入微的观察,寻找到哪里可以被我所用,哪里可以下刀子开缝捞取利益。当执法者成为生意人讨价还价,那么他手里的权力就会成为商品被待价而沽。本案中被举报者自然肮脏邋遢,但是举报者也绝非清白干净。这个社会如果违反规则的成本很高,甚至高于收益,那么就没有人敢违反规则。如果违反规则的成本极低,而收益极高,那么规则被践踏将成为常态。当你发现违法乱纪的成本如此之低、收益如此之高,而遵纪守法的成本如此之高、收益却可能为零时,你能抵挡住违法的诱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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