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5日,湖南某学院副校长刘某某从岳麓区梅溪湖出发,驾驶车辆行至芙蓉区远大路车站路口至东二环路口路段时,被交警抽检。经过现场酒精含量呼气测试,交警发现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14毫克/100毫升。刘某某随后被带到湖南省旺旺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长沙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结果显示刘某某体内乙醇含量高达114.8毫克/100毫升。在铁证面前,刘某某承认自己酒驾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其中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湖南某学院副校长体内酒精含量经检测是114.8毫克/100毫升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醉酒驾车的描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此,副校长刘某某醉酒驾驶依法依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但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理由是刘某某为初犯,自愿认罪且认罪态度良好,醉驾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故不起诉。但这似乎不符合大家对醉驾处理结果的认知。难道因为他是某学院的副校长,拥有特殊待遇?
新闻爆出后迅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其实我本人对此也甚是好奇,按照规定执行,该学院副校长肯定是够入刑的,因为道路交通法中关于入刑是有一个明确指标的,而他完全符合。大家猜测是该校长是否动用了人脉的力量,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免于法律处理,这也是为什么这条新闻成为热搜的主要原因。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饮酒后驾驶汽车被列为驾驶犯罪。在“五一”之后,如果发现醉酒司机,将处以刑事拘留。一旦醉酒司机通过验证,将面临最高六个月的拘留处罚还会被处于1000元以上的罚款。酒后驾驶将被判处危险驾驶,酒后驾驶和飙车等行为将受到危险驾驶罪的处罚。也就是从那开始,我们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驾的处理开始严格起来,这么多年下来,我们经常听到身边朋友或者亲友因为酒后驾驶被处理,被吊销驾驶证或者拘留的,网上还有很多的酒懵子被查酒驾时候的精彩表演流传,当然也有很多的酒后驾驶酿成的悲剧,比如河南玛莎拉蒂醉驾案,南京的宝马醉驾案都是因为喝酒造成的悲剧,而随着这么多年对酒驾案件的零容忍处理方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深入人心,酒后驾驶的情况也越来越少了,这是一件好事,作为一个安全工作者我是举双手赞同的。
但是最近要开两会了,网上有不少关于对酒后驾驶处理方面的提案,引起了我的兴趣。有人举了不少的例子,说每年有三十万人因为酒后驾驶被处理,酒驾入刑值得人们深思,是不是应该对酒后驾驶稍加宽容些,或者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处罚,不要这么严厉。对此我表示反对,我甚至觉得酒驾的处罚手段还不够严厉,应该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杜绝酒后驾驶的危险行为,对于那些利用各种关系逃避处罚的违法人员要罪加一等处理,要在酒驾这件事情上真正做到官民一视同仁,对待这种行为要持续不断的高压处理,让酒后驾驶成为整个社会的高压线,任何人不敢触碰,不敢酒驾,不敢越雷池半步。
而且我个人觉得这种事情一旦开口子,必将成为权贵走私的裂隙,有钱人因为酒驾被抓一定会寻迹为自己找到逃脱的道路,而那些官员们也一定会利用手中的公权力为自己找寻合理合法的开脱道路,而将来酒驾将成为老百姓的专用法律,只把它用来针对老百姓使用,因为老百姓一旦酒驾将没有门路可找,要么花钱了事,要么锒铛入狱,从而为这条严格的为民谋福的法律蒙上一层灰尘。那些视法律为儿戏的酒懵子将看到法律出现了松动的迹象而蠢蠢欲动,大方的端起酒杯,在他们看来一个针鼻大的漏洞,出来的将是喷涌而出的大浪。社会上因为酒驾酿成的悲剧将重新翻倍的上演,多少家庭将因此失去亲人,多少人将因此失去生命,同样将来社会纠偏的代价也将是极大地。
酒驾和性骚扰、小偷小摸的后果,都是被刑事拘留15天并罚款。承担的法律后果一样,但是人们往往会对性骚扰和小偷小摸的行为嗤之以鼻,但对酒驾被拘留的处罚反应平淡,甚至有一些同情的心态。国人在做道德评判时,往往是对有损于自我本身利益或价值观的事情义愤填膺,而对于自我本身可能会违反的行为报以宽容。由于整个社会对酒驾行为的道德谴责程度较低,导致酒驾者犯错时思想包袱很轻,甚至有些人不以为意,个别人还因此胡乱吹嘘,尤其是有些漏网之鱼往往觉得自己喝酒了没被抓到就心怀侥幸,这是极其危险的,酒驾的后果有极大的概率是一次性的,要么你撞到人直接把人生命夺去,要么你酒后肇事失去生命,不管是撞人还是被撞都是以极大的代价换来的,这也是我为什么反对降低酒驾处理手段的原因之一。
不能酒驾应该成为这个社会的一个共识,不管会不会开车都应该了解到这条严规,都应该知道这是一条触之必死的高压线,作为一个安全工作的从业者,我深深了解即便是目前这样严厉的酒驾处理方式,依旧不能够杜绝酒后驾驶,就是有人不把这条法律放在心上,拿别人的生命当儿戏,酒后驾驶不管任何时候就是极其危险的行为,要让安全驾驶行为深入人心,时时刻刻记得不能酒驾,要让酒驾的处理方式成为令酒懵子瑟瑟发抖的噩梦,这没啥不人道的,如果你了解到每年因为酒后驾驶所造成的那些事故,你就明白我为什么这样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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