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应该是准绳,应该是这个社会每一部分都应该奉之为准则的一道门槛,他不应该具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不能是一根橡皮筋可长可短,同样他也应该是一座天平,守护着双方的权益。在这个准绳之下,没有任何人,任何部门凌驾于他之上!这样,法律才被尊敬,才被认可,才能够让社会回归于秩序。
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经常出去干活,那个时候监狱有外出劳务的队伍,一般就是挖一些管线沟,或者出力气,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活。施工的人员就是在监的犯罪人员。我因为带着他们施工,所以跟他们接触也是很频繁的。包括那些出来干活的劳改犯。、
一个农村的劳改犯,盗窃进来的。他偷了一辆自行车。就一辆自行车,那个时候盗窃自行车真的不算小事,家里的主要交通工具,虽然几乎家家都有,但是每个家庭都很为重的。这个家伙盗窃了自行车,被公安机关抓住,审结判了一年半。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服刑半年多了,还有十个月就出去了。他经常抱怨,说自己没钱,没有给派出所的好处,所以才被判得这么重。
不过他的案子按照法律律规定,是可以判这么多刑期的,这个无可争议。但是他的抱怨也不是没有来由的,比他的案子大得多的,可能只是在家人的运作之下,关了几天,就出去了。
我认识的一个小子,也是我刚刚参加工作的时候。这小子把我们当地的一个公园的财务室给盗窃了。财务室里面有几千块钱,他给偷走了。公园的办公室有值班的老头,拿着手电巡查的时候发现了他,把他当场给逮住了。
他家里不是缺钱的人家,至少不缺这几千块钱。他就是临时起意,着急用钱弄不着了,出此下策。到了派出所,家里就被通知了。父母到了派出所,上下打点,在派出所关了一晚上,第二天,罚款三千,出来了。
两个案子,一台自行车在那个年代也就是二百多块钱,跟几千块钱没啥可比性,我之所以拿出来这两个例子,只是因为这两个例子年代差不多,在量刑上面有可比性。通常法律按照损失的数额定罪,当然还有危害性,但是我觉得在大街上偷自行车的危害怎么着也比上溜门撬锁的小偷。危害性也肯定比偷自行车大得多,但是他们有着截然不同的下场。没有钱的老农判了一年半,家里有人的小子关了一晚上出来了。
我其实一直很谨慎,经常告诫自己,不要违法犯罪,这辈子都不要跟公检法的人员打交道。我是真的挺害怕他们的对待法律的态度。有多少知法犯法的工作人员,在我们当地,一定会记得曾经有一个洗浴中心是派出所所长开的,那个洗浴中心里面乌烟瘴气,小姐满天飞,你在休息大厅躺着的时候,小姐就敢过来勾引你。同样也一定记得当年那个很火的饭店是公安局副局长开的,那里面陪酒的人员比客人都多。
有这样一群人帮我们维护法律的尊严,帮我们拉起维护百姓尊严的准绳,你们可感到放心?法律工作者不守法,不懂法,虽然这几年已经有了改观,但是远远不够,他们对法律的蔑视,轻视,那种不屑一顾,那种时刻想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中的态度,才是需要真正矫正的。
17岁的孩子强奸16岁的女孩可以相逢一笑勉恩仇么?而且是在法律工作者的斡旋之下,这不是准绳,这真的是一根可长可短的猴皮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意思就是法律的严肃性,只要违反法律,终究难逃制裁,可是现实中呢,抗拒从严,回家过年的例子比比皆是。那面锦旗,就像是一块斗牛的红布,在挑衅着法律,挑衅着大家的良知。
法律工作者就像是在和稀泥一样,充当了违法犯罪的和事佬,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让他们觉得法律是多么的可笑,多么幼稚,本该严肃并公平的法律,如同一团烂泥,被甩在了墙上,在阳光的暴晒下,变得四分五裂,法律难道就这么不堪,就该这样被轻视么?
法律需要敬畏,需要遵守,需要一条坚硬的线,这不应该是随时变化的金箍棒,我们都应该在法律法规的守护下开始自己的生活,每个人都应该时刻知道自己做的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尤其是那些法律工作者,他们更应该以身作则,只有他们知道法律的严肃性,才能够让百姓知道法律的不可侵犯,不可逾越。
该如何让法律变得有尊严呢?法律该如何发挥他真正的功能,变成守护神而不是一个喜剧明星呢?我觉得第一守则就是要公平。在公平之下,对待所有人,不以身份论高低,不以金钱论短长。不能因为这是个名人,就可以网开一面,因为是个官员就可以逃脱法网。不能让钱玷污法律的尊严,在法律制度下,没有贫富之分,没有身份高低之分。另外就是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让所有人在一个准绳之下行使法律的权利,不能同样的案子,判决却千差万别,让人贻笑大方,觉得法律是个会变脸的演员。斩断那些试图干预司法公正的不法分子,我们的官员总是想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干预法律的结果,这个既不会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也无益于法律的执行。法律是老百姓最后的依靠,是困难时候的避风港,不要让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样的戏词成为现实的写照。
不要让有权有势者肆意的玩弄法律,所有人都应该知道并了解法律的铁面无私。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封建社会,都会有这样的口号,可是到了现代,难道还要退步么?尽快的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让所有执法人员熟悉自己的业务,了解自己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不能成为离法律最近的法盲,我见过太多一问三不知的法律工作者了,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工作真正意义在哪里,他们对法律的了解有的时候不如违法犯罪人员。那些钻法律空子的人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那股子钻研劲,真的需要这些执法人员好好学学。
要有主动出击意识,对待违法犯罪分子,让法律去制裁他,而不是你以为,你认为,你觉得这样模棱两可的没有任何意义但却决定了后果的词语。忠于法律,忠于自己的工作,不要让私立之心影响你的工作操守。打铁还得自身硬,当你穿上这身制服,为百姓维护法律的尊严,成为法律的守护神的时候,你首先需要知道法律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是怎么一回事。你的工作就是让犯罪分子去见识法律的真面目,而不是让法律蒙羞的,如果连你都不明白法律的意义,那让平头百姓如何相信法律?又如何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公平公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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